1.2亿辆电动自行车将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。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。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。 这一切缘于2010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新国标。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这一标准规定,“40公斤 以上、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,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,划入机动车范畴”,这意味着,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,将出 现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。 看来电动自行车代步老百姓已经无路可走了,这意味着,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…